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叶财磋商-2025-46
2、项目名称: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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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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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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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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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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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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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留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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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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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5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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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环境保护局2025年度叶县空气质量微型站系统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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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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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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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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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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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7500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叶县城区周边37个微型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服务项目;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服务期限: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6 月 25 日至2025年 7 月 1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方式:0375-2316208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叶县九龙路东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3339000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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