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产业新城园区临时改水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产业新城园区临时改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产业新城园区临时改水工程
2、项目编号:HLZB24-0715
二、项目概况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产业新城园区临时改水工程,主要内容为PE80管1167米,PE50管17米,MPP180管173米,水表井11座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产业新城园区;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人发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 30 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响应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具体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 8月2日—2024年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2、报名地点: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50米)。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原件审后退还,留复印件)
4.4、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8月 13日9 时00分。
5.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地点
1. 磋商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2. 磋商地点: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联系人: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5-7665203
地 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代理机构: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9939025105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云顶灯饰城南门东一排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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