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 8 时 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7-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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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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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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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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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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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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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留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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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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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3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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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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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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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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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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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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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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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3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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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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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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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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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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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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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食品安全抽样服务约818批次,其中,第一标段食品安全抽样服务约409批次,第二标段食品安全抽样服务约409批次,具体以各标段采购人实际检测批次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及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完成为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品安全抽样服务约409批次,第二标段食品安全抽样服务约409批次;具体以各标段采购人实际检测批次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检验资质认证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潜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取一个标段,若在多个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需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7 月 1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3年7 月 1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2、供应商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5、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之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5-2671019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
2、代理机构: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9939037748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6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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