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示范区财政局坚决落实上级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全局首要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强化财政优质高效服务,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添劲蓄能。
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现“电子卖场平台(扶贫交易平台、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网上商城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互联互通,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做好扶贫采购工作,督促各单位在832扶贫采购平台上完成年初预留份额。
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透明。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阳光采购,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更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区财政局通过发文要求、日常宣传、系统约束等系列措施,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已实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取消网上商城电子反拍和网上竞价的交易限额,采购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商城交易限额下选择直购、竞价、反拍任一采购方式。
强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8%提高至10%—20%,体现政策倾斜。
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标准。按照市局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本区项目开展满意度电话回访调查,调查结果均为满意,体现企业对政府工作的认可。
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优化网上监督程序,全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监督,预警分析,并且即将增加四方评价体系,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家都是主人翁,没有局外人,也没有旁观者。示范区财政局将坚持标本兼治、查纠并重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效推进依法、规范、廉洁采购,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