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招标单位、代理公司进场业务需要,结合平顶山市实际,现对评标专家抽取地区做出如下调整:
1、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从省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域以外的评标专家。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和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以下的,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含6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从省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域以外评标专家。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从省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从省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从省专家库中平顶山市域以外的地市抽取评标专家。
4、以上项目,若省专家库中专家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时,不受上述条款限制,从省专家库平顶山市域外专家中抽取。
5、本通知由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6、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