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财政局关于补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供应商
(2020-2021年度)公务印刷、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受叶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叶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补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供应商(2020-2021年度)公务印刷、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叶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补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供应商(2020-2021年度)公务印刷、车辆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ZC2020-03-18-115
三、采购需求:
3.1采购内容:2020-2021年度公务印刷、车辆维修协议供货及定点供应商选取;
3.2服务要求:达到行业规范要求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3.3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至2021年12月31日;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公务印刷(单色印刷、彩色印刷);
2.标段:车辆维修(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维修)。
以上货物单次采购金额不高于执行年度的平顶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超出上述范围的作为单个项目按批准的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具备以下要求: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有效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并提供近3个月银行流水(承诺函格式自拟,需要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5.1.3依法缴纳社保资金及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5.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或租赁合同,提供相关设备的购买发票或有效收据或租赁合同);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2经营场所要求。 1标段:投标人在叶县区域内有经营门店,商品展示区不小于50平方米,(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附经营门店经营场景照片一幅、说明经营门店具体位置;2标段:在叶县区域有经营门店,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附经营门店经营场景照片一幅、说明经营门店具体位置。
注:以上要求面积均为办公实用净面积(公摊、自建阁楼、办公住宿两用房屋等不包含在内),投报第2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停车场面积可包含在办公实用净面积内。
5.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的信用查询记录,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效查询结果为公告发出日之后。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获取采购文件:
7.1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3月26日 至2020年4月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文件获取地点:叶县文化路上河御花园小区5#楼2单元1704
7.3文件获取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是法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应资料加盖公章领取文件。
7.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9 时30分
8.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环城路广城美林湖东门向南30米)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0年4 月17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环城路广城美林湖东门向南30米)
十、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叶县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叶县广场东街文化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电 话:0375-23162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